心
【心】此指执取具有思量(缘虑)作用之法,此有不同的定义。一、为心王及心所法之总称,系相对于色法而言,相当于五蕴中之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。二、指心王,属五位之一,相..
【心】此指执取具有思量(缘虑)作用之法,此有不同的定义。一、为心王及心所法之总称,系相对于色法而言,相当于五蕴中之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。二、指心王,属五位之一,相..
【心心数】此为心王心所的合称,心数即是心所的旧译。《维摩诘经》五曰:‘遍知众生心、心数法’。
【心不相应行法】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。又作心、色不相应行。指不属于色、心二法,与心不相应的有为法的聚集,计有二十四种,为得、命根、众同分、异生性、无想定、灭尽定..
【心王】唯识宗所立五位法中的第一位法,又称心王法,相对于心所有法而言。此为心的主要作用,是精神作用的主体。心王总了别所对之境,而心所则对之生起贪、嗔、痴、慢之情..
【心所有法】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二位法,又作心数。它与心王相应俱起,故又名心相应行。它从属于心王,依心王而起,其与心王间的关系,具以下三义:一、恒依心起:心王生起时..
【心法】宇宙间一切法,基本上可分为色法、心法二大类。有缘虑作用者为心法,无缘虑作用而有质碍作用者为色法。此处所称的心法,是五位百法中第一位法的‘心法’,心法有八..
【心法六义】唐代慈恩寺窥基大师,在《百法明门论解》中,解释此含摄八识的心法曰:‘心法者,总有六义。’六义为:一、集起名心:谓此心收集、储藏诸法种子,并于因缘具足..
【心相应行】心所有法的异名,心所有法五十一种,分为六位,它与心王相应俱起,从属于心,故曰心相应行。称为行者,以其是有为法,变动不居,故曰行。..
【心意识】指心、意、识三种名称。小乘俱舍宗,以心、意、识三者为六识的异名,其体实为同一。即心(心王)能集起各种精神作用,故称为心;心能思惟量度,故称为意;心能了..
【心数】即心所异名,为心所的旧译。以此心法,其法数多,故曰心数。